关于推选2019年度青海省高校青年教师“小岛奖励金”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04 点击数:

关于推选2019年度青海省高校青年教师

“小岛奖励金”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小岛奖学(励)金”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2019年度青海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小岛奖励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学院(部门)最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二、推荐要求

1.各学院(部门)评选推荐工作请参照《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小岛奖励金”实施办法》进行。

2.年龄须在40岁以下,师德高尚、思想品质和业务素质优秀、工作成绩突出并有志于长期为青海高等教育事业做贡献的在职教师,均可提出申请。

3.已获得“小岛奖励金”的青年教师不再推荐。

4.申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推荐单位要有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不得推荐,并连同推荐单位一并严肃处理。

三、推荐程序

1.申报教师须填写《青海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小岛奖励金”申请表》(附件1)、《青海师范大学“小岛奖励金”推荐教师基本情况简表》(附件2),经学院(部门)评议审核,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2.教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推荐名单,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评选工作,届时申报人按照附件2填写内容现场PPT汇报,限时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教学指导委员会从教学情况、论文、教研教改、科研课题及获奖情况等方面对所有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并完成推荐投票。

4.对投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并推荐上报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于20199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教师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电子版文档发送至jwc@qhnu.edu.cn

联系人:程世岳   联系电话:6312533

 附件:

1.青海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小岛奖励金”申请表

2.青海师范大学“小岛奖励金”推荐教师基本情况简表

 

教务处

2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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